短期|齐鲁法治锐评|“考研房”不能建在法律框架之外


短期|齐鲁法治锐评|“考研房”不能建在法律框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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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经结束。沸沸扬扬的“考研房”引发关注。考研期间一些地方部分考点附近,有的酒店房价大涨,一天之隔从200多元涨到1700多元,是随行就市还是坐地起价?这不应该只是相关部门多一点监管、多一些规范的问题,更要多考虑一下“逢考必涨”的类似宰客经济行为出现的原因,抓关键、究实质,建立治理的长久机制和实施举措才是从解决根本问题的法治框架,而不能笼统归于市场经济行为“脱轨”。
其实,“考研房”由来已久,并非新生产物,和“中考房”、“高考房”、“考公房”一样,已经为大众司空见惯。究其根底,“考研房”其实就是短期“学区房”,不过是把学区房的中长期活动缩短到考研期间,是商家借壳经济规律急功近利、借机宰客的短视行为,对于酒店行业正常的经济活动“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这样的“一锤子买卖”毁掉的不只是商家信誉,更是对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挑战。
对于商家,所谓的“商品供不应求”并不能成为肆意涨价的理由。《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酒店在一个极为短期的考研期间大幅度提价显然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一方面考研期间酒店的经营成本并不可能有明显上升,不过是利用了考生“不得不住”的刚性需求哄抬价格,是欺客行为;另一方面,这种短期价格恶意上涨的牟取暴利行为,并非正常的经济行为、不符合经济规律,而且已经涉嫌违法。
联想到前段时间的“肉夹馍”商标之争,头部直播黄某的偷税漏税,再到刚刚爆出的明星张某涉嫌传销,这些人的行为无不是试图利用各种不符合经济规律得手段,给自己披上“合法外衣”,谋取不当得利。这本身就是在混淆经济规律与法律规制的良性关系。
经济规律与法治框架本身就是“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有形之手”的经济调控也包括对违反经济规律、违反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制,没有无视经济活动规律的法治手段,也不存在超越法律规制的经济活动,只有在法律框架中合法依规,经济活动才能受到法律的依法保护。
短期|齐鲁法治锐评|“考研房”不能建在法律框架之外】法治评论员 鲁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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