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12月31日电 (采访人员郝孟佳、温璐)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负责人在回答采访人员提问时表示,高校实验室安全是高校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是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该负责人表示,高校实验室安全总体形势向好,但短板仍然突出,新的风险还在增加,实验室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为补齐短板,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实验室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教育部根据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系统梳理了高校实验室安全现状,深入分析研究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多次组织相关专家研讨,在征求高校主管部门、高校相关部门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实施《专项行动》。
该负责人称,《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高校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明确一个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避免以前存在的“九龙治水”“多部门管理等于无人管理”的情况;要求高校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本地区实验室安全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协同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是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要求高校根据本校实验室实际情况,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所必需的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保障。
三是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要求高校根据本校实验室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分级标准。同时,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严格全过程、全周期、可追溯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要求高校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对于涉及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
五是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要求高校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的培养环节中,针对不同学科、专业明确各级各类学生的培养要求。要求研究生导师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让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同时,要求高校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
六是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要求高校在建立校级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同时,指导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建立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培训和实施演练。
七是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的建筑设施是实验室安全的基础。要求高校在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室等项目开工前,针对实验室一般性要求和特殊要求,加强审核审批,对不符合安全标准不适宜开展实验的,应及时按照标准进行工程改造以保障实验室安全。
八是持续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专项检查制度,教育部和其他高校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要求高校对各类隐患实行销号式管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整立改。
九是加强实验室安全研究与标准建设。提出高校要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的研究工作,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形成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教育部将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适合高校实验室的各项标准,指导高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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