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车贴拒绝钓鱼式执法


最牛车贴拒绝钓鱼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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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曝光后 , 网上流传着一个“最佳汽车帖” , 上面写着“此车拒载 , 临产、车祸、中风、触电、溺水不关我事 , 尤其是胃痛” 。多么无奈的话语 , 多么沉重凄凉的话语!人们感叹:世界在变坏 , 世界在变冷 , 人性在变冷漠 , 做一个好人很难 。如果再遇到执法者用这种卑劣肮脏的手段“执法”的陷阱...最近 , 上海的“钓鱼执法”成为全国公众关注的焦点 。所谓“钓鱼式执法”在英美被称为执法陷阱 。从法律角度看 , 当事人没有违法意图 , 只是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下从事违法活动 。这种执法方式其实已经存在很久了 , 在一些行业是公开的秘密 。是上海闵行交通执法大队把它推到了风口浪尖 , 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质疑、谴责和愤慨 。激烈的声讨过后 , 我们应该反思什么?在我看来 , 至少有五个问题值得我们考虑 。第一 , “钓鱼执法”亵渎践踏了什么——法律 。执法就是用法律惩罚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 , 对于已经发生的一些违法行为 , 要依法进行法律制裁 。关键有两点:一是法律明确规定;第二 , 违法行为已经发生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法律制裁不能随便实施 , 行为还没有构成违法 , 所以不能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 。也就是说 , 执法过程是事后监督和制裁 , 不是事前 , 更不是诱导他人违法 , 然后再实施制裁 。因此 , 在行政执法中 , 执法者要严格执法 , 文明执法 。但这种为了“幕后利益”而引诱守法者“违法” , 并以集合作为定性证据的“钓鱼执法” , 是一种明显的采取非正常取证手段的行为 , 明显违法 。它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 也破坏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念和信任 。这种既违法又违背法律原则的执法方式 , 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践踏 , 是法治国家的荒唐之举 , 是法治社会的耻辱 。二、“钓鱼执法”背后的驱动力是什么——利益?我不能这么早买 。程序不公正、道德上不得人心的“钓鱼执法”为何能大行其道?内在根源和动力在于利益驱动 , 这是“刑罚经济”思想下权力的自我充实 。正是在这种思维惯性的驱动下 , 尽管公安部发布了“坚决杜绝向交通执法部门发放罚款”等命令 , 但闵行交通执法大队依然可以采取“钓鱼执法”、用“鱼钩”、搞“欲擒故纵等养鱼政策” , 取得“优异成绩”——据网上数字显示 , 该大队两年内“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余辆” 。由此 ,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 这样的执法是源于一个庞大的“执法经济”链条 。说白了 , 罚款经济就是“钓鱼执法”等违法行为背后的“黑手” 。如果不切断公权力与经济利益的直接联系 , 执法部门行使权力可能会受到利益的驱使 , 而不是服从法律 。这种“政府权力分部门、部门权力个性化、个人权力商业化”的权力异化 , 使公权力成为了以权谋私的工具和载体 。既然是逐利 , 何不逆向思维 , 切断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逐利的路径 , 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第三是“钓鱼执法” 。谁受到的伤害最大——政府?“钓鱼式执法”系统陷害好人 , 以伪证勒索受害者钱财 。这种诱导人犯罪的方式本质上是以违法的法律形式“执法” , 已经严重背离了人民政府的宗旨 , 是公共权利的无序和盲目行为 。老实说 , 应该是政府约束人们遵守公共秩序 。如果其自身行为被扭曲 , 必然会对社会规则和秩序造成混乱 , 大大降低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 , 形成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 甚至情感上的对立 。上海“钓鱼式”执法案浮出水面后 , 《人民日报》调查发现 , 90%的上海市民认为政府最不诚信 , 市民对上海政府的低信任度足以说明一切 。第四 , “钓鱼执法”破坏的是什么——社会道德生态 。网上“最佳车帖”——这车拒绝求助 , 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的事 , 尤其是肚子痛的人 。多么无奈的话语 , 多么沉重凄凉的话语!人们感叹:世界在变坏 , 世界在变冷 , 人性在变冷漠 , 做一个好人很难 。如果再遇到执法者用这种卑劣肮脏的手段“执法”的陷阱 , 受到沉重打击的将是人们的同情心、隐蔽性和善良 。如果任由这种毒瘤慢慢侵蚀我们社会的肌体 , 后果将是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加剧 , 互助友爱的土壤会变硬 , 人们的良知会消亡 , 社会道德会沉沦 , 摧毁原本脆弱的良好社会道德生态 。谁是“钓鱼执法”的根源——NPC政府应该怎么做?“钓鱼执法”就是“执法碰瓷” 。它从根本上违反了政府的公共政策和管理规则 , 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 , 应该得到纠正 。谁 , 如何看待?我觉得 , 第一要靠人大 , 第二要靠政府 。具体来说 , NPC应该从三个角度关注并有所作为 。一是从立法角度 , 加快立法进程 。比如在上海“钓鱼执法”案中 , “黑车”、“拼车”、“搭便车”等概念不清 , 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应从法律层面解决 。其次 , 从监督的角度 , 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 , 使其执法行为合法合理;三是从公民诉求的角度 , 及时接受 , 积极介入公民利益诉求 , 通过有效途径帮助解决 。政府也应该从三个方面做点什么 。一是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法治意识和以人为本意识 , 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建立健全部门执法“纠错”机制 。在上海“钓鱼执法”案中 , 第一次没有“钓鱼执法”被广泛质疑 , 第二次取证手段违法 , 公众道歉 , 表示要进行行政问责 , 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 。实践证明 , 只有依法行政、纠正错误 , 才能真正取信于民;三是切断部门执法的利益链条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 收支分离 , 禁止返还罚没收入 , 从根本上根除公权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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