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


10月20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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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
--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
亲爱的参保人:
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的美好心愿,为早日完成这个目标 , 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 。该平台如“医保普通话” , 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不便利等问题 。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10月26日0:00-30日24:00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平台 。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 , 以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 。
开机后 , 也许因新平台初期运行不太稳定,给您带来不便 , 我们将竭尽全力解决您的困难和问题,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
停机后具体的就医、购药、经办事项特告知如下 ,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
一、医保报销结算
(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 ,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暂停医保结算 。确有急需,请您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
(二)慢性病患者及特殊用药患者就医购药
请您于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
(三)普通门诊就诊
停机期间如非急需 , 您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就诊:确有急需,请您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
(四)住院
1.停机前入院 。已达到出院标准的 , 请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26日0时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
2.停机期间入院 。您可先自费办理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出入院手续 。
二、异地就医备案
1.已备案或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但停机期间出院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 , 请您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 , 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 。
2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业务恢复后仍未出院的可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
三、暂停医保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 , 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待医保经办信息业务恢复后办理 。2020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 -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顺延 。
四、暂停家庭共济功能
原绑定的我市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
我们温馨提醒您:如果您对平台上线切换期间办理医保业务还有什么疑问 , 您可以拨打0592-12333咨询,或登录官网http://ylbz.xm.gov.cn及“xmylbz”微信公众号查看我们的问答提示 。新平台上线后,如您发现医保结算受影响 , 请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
厦门市医保局
【10月20日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参保人的一封信】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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