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大连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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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报销条件:保内自付累计额超过2万元(2021年度) , 启动“二次报销”,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
报销比例: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同时会享受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的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021年度起付线为2万元)时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对超过2万元以上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其中,0至5万元(含5万)的费用,报销60%;5至10万元(含10万)的费用报销65%;10万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 。
“二次报销”待遇自动启动,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申请
【大连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都采取直接结算的方式,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保内费用一旦达到二次报销线,二次报销程序都会自动启动,并会在患者当次出院时与其他医保支付的费用一并结算,结算的金额会体现在出院结算单上 。二次报销待遇不需要患者自行申请,大连市医保局的医保系统会自动记录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自动启动二次报销 , 所以患者不用担心存在漏报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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