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加快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福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加快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文章插图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加快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强化惠企政策落实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等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贯解读,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疫情防控、稳定增长、减税降费、转型升级、融资服务、社保减免、稳岗就业、市场开拓、要素保障等方面惠企政策规定,简化政策落实流程 , 加快政策资金兑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省发改委、工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任务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1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同一笔贷款不重复享受有关贴息政策,贴息资金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支持融资贷款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支持泉州融资贷款规模不少于20亿元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获得上述基金投资支持的 , 按实际到资额分别计算奖励,但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
持续推动“技改贷”等政策性产品发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监测评价中赋予制造业贷款30%的考核权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单列并严格执行普惠小微信贷计划,确保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增速、户数实现“两增”目标;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并取消反担保 。省财政通过风险补偿和业务奖补、代偿补偿、降费奖补以及再担保保费补贴等措施,推动融资担保扩面、降费 , 支持省级再担保业务持续扩大 。(省工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企业增产增效 。各设区市在兑现年度高质量发展等省级政策后,可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中安排纾困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支持各地根据当地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在本地协作配套产品采购金额、当地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加工产值或加工费的一定比例 , 分别给予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相应的奖励 。组织钢铁、水泥等重点生产企业与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手拉手”对接 , 扩大产品销售 。在确保完成全年粗钢调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 , 根据应对疫情产业链保供需要 , 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发挥优势产能增产增效 , 统筹安排第二季度粗钢生产 。对4、5、6月当月工业用电同比增速居全省前三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泉州市)按月分别给予200万元、120万元、80万元正向激励奖励 , 统筹用于奖励当地对工业增长贡献大的企业 。
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活动,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双品网购节,提升闽货网销水平;办好福建外贸云展会系列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给予单次参展费用最高50%的补助;开展“助力万企成长”培训,助力工业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扩大工业品出口 。(省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工业企业抗疫纾困 。
一是从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4000万元,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泉州等地区用于奖励疫情后复工复产迅速、用电恢复较快、拉动贡献较大、促进产业链畅通等制造业企业 , 泉州等地区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 , 具体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