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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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幼儿园、培智学校幼儿部: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3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招生工作原则
 ?。ㄒ唬┞闶柿溆锥畔热朐暗男枨?。幼儿园入园年龄原则上为3周岁 , 2022年秋季小班新生招收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各镇街中心幼儿园不招收托儿部(班);为促进托幼服务一体化 , 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周边3-6周岁幼儿的入园需求后 , 仍有空余学位的,7月15日起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开设托儿部(班) 。
 ?。ǘ┘岢止该鞯脑?。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办园规模,合理制定本园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 , 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班数 , 4月20日前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 。
(三)各类幼儿园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 , 原则上招录本区户籍幼儿和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照顾的非本区户籍幼儿;按照广州市招生工作的要求,90%的学位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公开面向全社会招生;10%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2.各镇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由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安排,招生方案需在招生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条件成熟的中心幼儿园参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方式实行公开派位 。
3.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须制订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并上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
4.各类集体办幼儿园要优先考虑辖区内户籍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人户一致的业主居民子女;村集体办幼儿园在满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园后,剩余学位应尽量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本村范围内企业员工子女及本区户籍幼儿 。各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会同其举办单位制订,报所属教育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
5.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居民子女 。
 ?。ㄋ模└饔锥鞍凑展摇⑹ ⑹泻颓咝哉展艘?nbsp;, 做好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组织工作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工作 。
 ?。ㄎ澹┢胀ㄓ锥坝σ婪ㄕ惺帐柿淝岫炔屑灿锥朐八姘嗑投? ,残疾中重程度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
 ?。┳龊酶郯奶ㄓ锥朐爸敢钟邢愀邸拿拧⑻ㄍ寰用窬幼≈さ母郯奶ň用褡优?可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
二、招生工作安排
 ?。ㄒ唬┕猩畔?。各幼儿园要坚持招生公示、备案制度,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许可证编号、资助办法、办学特色、咨询电话、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时间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或公众号进行公告,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
 ?。ǘ┱猩畔⒌羌?。
在疫情防控常态下,番禺区所有持证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 避免家长到幼儿园现场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应杜绝幼儿园报名排队和聚集 。全区的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使用“番禺区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系统”(http://qsy.p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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