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青秀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 )


3.5月中上旬,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
4.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须及时到所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及缴费等手续 , 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及缴费的 , 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 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 , 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
报名录取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 , 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
2.根据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
3.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
4.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 。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学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
5.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
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利 。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排查,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按时送其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的,按属地由镇、街道、仙葫开发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组织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
(二)科学统筹划分地段 。各小学招生地段由城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 , 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审慎论证,提前公告,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
(三)坚持规范办学 。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制度,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 。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以科学公开公正的方式选拔,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 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 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学校严防产生新生大班额 , 按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 。
(四)妥善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入学 。教育局要统筹考虑辖区内生源情况 ,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合理排序 , 原则上各公办学校招收服务地段内所有本市城区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应用于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如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各小学要做好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收集、登记、存档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城区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小学的,由其父母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房产或租赁合同)到服务地段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教育局统筹协调所辖各小学接纳拆迁户子女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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