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青秀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七 )


(五)坚持依法招生 。各学校在城区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不得违规招生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对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责令返原籍就读;对证件把关不严,私自接收不符合条件学生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 一经查实 , 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六)完善应急协作机制 。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制订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各学校在招生期间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 , 及时掌握家长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 做好服务、疏导工作 , 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
(七)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 , 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 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参照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至特教班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 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九)加强初中地段生政策的宣传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下同)户籍,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 。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 。拥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新生如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 , 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生名额的机会 。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ㄒ唬┙昀矗航馕页乔谎沽? ,做到符合招生范围的生源应收尽收 , 区委、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新校建设和老校改扩建工作 。为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学位紧张学校的部分生源会由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论证后统筹协调至学位相对宽裕的学校,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
 ?。ǘ┬律牧现械挠行ЩЭ诓净蚓幼≈?nbsp;, 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 具体时限由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确定 。
 ?。ㄈ┦柿涠倌瓯救恕⒏改富蚱渌ǘ嗷と颂峁┑姆课菟腥ㄖさ羌堑挠猛拘胛≌灾? ,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
 ?。ㄋ模┍痉桨秆细癜凑展医逃俊⒆灾吻逃⒛夏薪逃钟泄卣猩ぷ饕笾贫? ,如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在招生前印发新的招生工作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
 ?。ㄎ澹┭细裾猩毕?。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3、4日 , 如因材料不齐全或错过报名时间的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1年8月23日-27日到相应学校递交材料,如符合政策学校学位已满 , 由城区统筹协调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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