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调整工伤认定管辖通知 2021天津市工伤鉴定等级


2021年天津调整工伤认定管辖通知 2021天津市工伤鉴定等级

文章插图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工伤认定工作服务效能,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法确诊职业病后能够及时、就近办理工伤认定事项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管辖
 ?。ㄒ唬┰诒臼猩枇⒌羌堑挠萌说ノ唬ㄒ韵录虺啤氨臼杏萌说ノ弧保┕ど巳隙üぷ?,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市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的,由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 。
 ?。ǘ┍臼杏萌说ノ簧枇⒌乃洳痪弑付懒⒎ㄈ俗矢竦烊∮抵凑盏姆种Щ梗ㄒ韵录虺啤氨臼蟹种Щ埂保┕ど巳隙üぷ?,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主体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 。
 ?。ㄈ┰谕馐∈猩枇⒌羌恰⒃诒臼写邮律疃挠萌说ノ患捌浞种Щ梗ㄒ韵录虺啤巴馐∈杏萌说ノ弧保┕ど巳隙üぷ? ,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 。
 ?。ㄋ模┍臼薪ㄉ柘钅拷ㄖ蹬┟窆さ墓ど巳隙üぷ? ,由建设项目坐落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 , 也可以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由对用人单位具有管辖权的区人社局负责 。
 ?。ㄎ澹┲肮と啡瞎ど撕笊昵朐黾庸ど松撕Σ课坏模?由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市或区人社局负责 。
二、指定管辖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 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
 ?。ㄒ唬┓⑸?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重特大事故,且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涉及本市两个及以上区人社局管辖的;
 ?。ǘ┣松缇种湟蚬ど巳隙ü芟椒⑸椋檀锊怀梢恢碌模?
 ?。ㄈ┓匣乇芄娑ǖ模?
 ?。ㄋ模┬枰付ü芟降钠渌樾?。
三、就近管辖
 ?。ㄒ唬┚徒芟椒段?
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本市用人单位、本市分支机构、外省市用人单位,其设立登记住所地、坐落地、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地跨本市行政区域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就近管辖 。
【2021年天津调整工伤认定管辖通知 2021天津市工伤鉴定等级】 ?。ǘ┚徒芟皆?
符合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机构),可以在设立登记住所地、坐落地、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地中,选择任一相关区人社局作为工伤认定管辖部门 。
 ?。ㄈ┥昵牒捅涓徒芟?
用人单位(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就近管辖,应向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具有管辖权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工伤认定就近管辖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变更就近管辖,应向现管辖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工伤认定就近管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区人社局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 并告知申请单位,用人单位(机构)应及时将工伤认定管辖变化情况告知职工 。
用人单位(机构)工伤认定管辖发生变化,不在本通知第一条基本管辖范围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 , 可以向对用人单位具有工伤认定管辖权的区人社局提出,也可以凭相关材料就近向本市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 。
四、工作要求
 ?。ㄒ唬└叨戎厥? ,强化责任担当 。调整工伤认定管辖是我市提高工伤保险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 各区人社局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细落到位;要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政策知晓度;要提升服务能力 , 让工伤保险成为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剂 。
 ?。ǘ┟芮行鳎繁U呗涫?。各区人社局要畅通渠道、建立台账、加强交流,切实将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对符合就近管辖的 , 快速审核办理、及时维护系统信息;对建筑业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机构)管辖变化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工伤保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ㄈ┗剿?nbsp;, 提高服务能效 。各区人社局在执行新的政策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总结先进经验 。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转变思路思维,完善方式方法 , 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运行;对于先进的经验,要及时归纳分析,大力推行推广,持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和服务能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