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中断生育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的,中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重新办理申领登记之月起可恢复其缴费和享受待遇资格 。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不予补征集,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
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1.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含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
3.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死亡的;
6.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天津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终止情况】8.其他原因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 。
推荐阅读
- 石家庄去天津需要核酸 天津中高风险区回石家庄需要核酸吗
- 苹果手表抬腕唤醒失灵怎么办
- 小欢喜方圆失业喝醉是哪一集
- 失业金终身不领是否会作废
-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需要哪些条件?
- 天津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 天津变更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办理条件
- 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2019年度天津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手机查询流程
- 对生活失望了怎么办 对生活产生失望怎么办
- 新冠疫苗半年后会失效吗 茂名新冠疫苗接种半年后会失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