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进建议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测算

今天,我们先探讨一下建议之一:建议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其它30个省市接轨看过《为什么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在同等情况下为全国最低?》文章的人都知道,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在全国31个省市是“
今天,我们先探讨一下建议之一:建议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其它30个省市接轨
看过《为什么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在同等情况下为全国最低?》文章的人都知道,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在全国31个省市是“独一无二”的,且涉及历史数据较多,计算过程也是异常复杂,即使社保专业人员,如果业务水平不高都担心能不能算出来!
所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年开始已经进入全国统筹阶段的当下,再“与众不同”就感觉有些不合时宜了,所以改进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其它30个省市都通用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接轨,这个应该是最简单、最合理,也是最公平的做法 。
其它30个省市的过渡性养老金都是按照“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一定比例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 。其通用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当年所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ד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
公式中的“过渡系数”各地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在“1.0、1.2、1.3、1.4”这四个参数范围内 。

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进建议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测算

文章插图
假设江苏省采用上述计算公式,那么我们来看看其结果会怎样?
为了对比方便,我们还是拿《为什么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在同等情况下为全国最低?》中的“工龄40年、100%平均缴费水平、2021年退休”来对接轨后的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标准进行一下测算,看看什么结果?
经测算,如果按照1.0过渡系数,其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1156.23元;按照1.2过渡系数为1387.48元,按照1.3过渡系数为1503.1元,按照1.4过渡系数为1618.72元 。接轨后,排名分别为全国第29名、第13名、第7名、第5名 。
测算的结果显示,全部可以拿到1000元以上,比按照江苏省现行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出来的574元标准分别高出582元、813元、929元、1045元,相当于接轨后过渡性养老金标准至少可以提高1倍,最高可以提高2.8倍 。
综上,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只要实现与其它30个省份的政策一致性,其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就会恢复到退休“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状态,同时也为下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奠定良好基础,扫除全国统筹后养老金计发政策接轨的障碍 。
所谓“改进参数”,就是只对现行的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参数改进,政策框架仍然维持目前现状,通过完善现行政策来将过渡性养老金提高到正常合理的水平 。
我们在《为什么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在同等情况下为全国最低?》文章中提到,造成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很低的根本原因是其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12%”这个参数造成的 。而不是计发办法本身有什么问题,政策框架实际上没有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思路完全正确 。
既然这样,我们只需要对计发公式中的部分参数进行调整和完善即可,这样更容易操作,不需要大动干戈的进行政策框架的彻底改革 。

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改进建议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测算

文章插图
实际上,江苏省现行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思路就是把“统账结合”前没有实际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通过推算出储存额并同步计息至退休,并按推算的本息和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
从这个思路来说,实际上与“新人”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比较吻合,只是区别在“新人”全部是实际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则是实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加上推算(虚拟)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
按照这个思路,其推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理论上应该是依据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每年的实际工资收入来确定每年的缴费额,再按照规定的利率按年计息 。
不过,现实中确实存在部分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收入没有或不全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推算储存额 。对于本人历年收入数据齐全且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可以直接按本人历年工资收入数据推算储存额;对于历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和没有收入数据的,则可以统一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推算储存额 。
推算出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后,怎么计发的问题就比较简单了,既然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当然就应该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执行,即用推算的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所规定的计发月数(比如目前国家规定的60岁退休按139个月计发、55岁退休按170个月计发、50岁退休按195个月计发等),转换成计算公式就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