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询证函的法律效力 询证函是什么_

询证函的法律效力
询证函作为一种审计文书,被审计机构广泛应用,主要用来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但当事人双方在询证函上签字盖章表明其对该债权债务的承认的行为,又使得询证函可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同时询证函可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本文仅以询证函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来简要概述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
关键词:询证函 诉讼时效 时效中断

企业询证函的法律效力 询证函是什么_

文章插图
案例:A公司与B公司于2015年7月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由B公司向A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 。合同为固定单价,按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结算,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货物总金额的80%,年底支付当年全部剩余货款 。合同签订后,B公司从2015年7月到2016年4月陆续向A公司供货,共计供货金额为303万元 。A公司陆续向B公司付款,最后一次对量对账时间为2016年4月,并有127万一直未支付 。2017年12月31日前,B公司向A公司发送企业询证函,A公司在收到B公司发来的企业询证函后,对欠款事实进行了盖章确认并寄送B公司 。以下将以上述公司实际遇到的诉讼案件为引言做简单概述 。
一、询证函的概念及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五条指出,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 。从该定义来看,询证函的目的在于核实和确认相关当事人及应收应付账款记录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本质上为对账函,一般只做项目核对之用,通常《企业询证函》中会标注“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清算” 。从财务工作角度而言,发送企业询证函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过程中为了证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而搜集的一种审计证据 。从诉讼角度而言,由于其内容能够证明当事人交易、债权债务未清偿的事实存在,因此询证函也可作为诉讼证据 。
二、诉讼时效及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中,出现了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法定事由,从而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消灭,重新计算期间的制度 。
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又分为诉讼请求和诉讼外请求两种情形,诉讼请求不难理解,诉讼外请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中有规定,是指:(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故对于诉讼时效快要届满的债权,为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应对债务人采取发催收函、律师函等函件或要求对方承诺付款等法律认可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进行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的有效性 。
四、询证函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对于询证函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即自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企业询证函上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诉讼时效是否能重新起算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从询证函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出还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发出,以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以后是由债务人主动发出还是由债权人主动发出而产生不同的效果 。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发出企业询证函,债务人在询证函上盖章确认的,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银祥支行与哈尔滨金事达实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法民二〔2001〕016号)的答复,即“该案所涉询证函虽然是采用哈尔滨审计事务所函稿纸,且注明仅作审计报表之用,其他方面用途无效,但基于该询证函是由贷款人哈尔滨商业银行银祥支行(原哈尔滨银祥城市信用合作社)发出,且该贷款人和借款人哈尔滨豪华家具大世界都在该函上对尚欠贷款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事实,可以表明该询证函既有贷款人追索欠款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借款人对所欠债务的确认 。由于该询证函是在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期限内发出的,因此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看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债务人盖章确认的,是债务人对所欠债务的确认,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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