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要求 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


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要求 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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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变更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 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门牌证明,核验原件;(门牌有变更的 , 须提供)
(五)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更名材料,核验原件;(权利人为个人的,提供姓名变更材料(如户口本);权利人为法人的,提供批准名称变更材料(如企业变更名称变更通知书)
(七)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 核验原件;
(八)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 , 核验原件;(申请登记时有抵押的,须提供)
【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要求 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九)已办理查封登记的,须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办理更名的书面证明,核验原件;
(十)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 , 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核验原件 。
二、坐落变更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 , 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 , 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门牌证明,核验原件;
(六)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 , 核验原件 。(申请登记时有抵押的,须提供)
(七)已办理查封登记的,须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办理坐落变更的书面证明,核验原件;
(八)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 , 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核验原件 。
三、类型、面积、容积率、用途变更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 核验原件 。
(三)委托书 , 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 。(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批准类型、用途、容积率、面积变更材料,核验原件;(提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结清地价款通知书,缴款单据、契税、《建设用地批准书》或2020年1月1日后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
(六)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 , 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核验原件;
(七)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核验原件;
(八)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 , 核验原件;
(九)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 核验原件;(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须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十)门牌证明,核验原件;(门牌有变更的,须提供)
(十一)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 , 核验原件;涉及面积变更的须按照《变更抵押登记材料清单》提交材料,同时申请办理变更抵押登记;(申请登记时有抵押的,须提供)
(十二)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核验原件 。
四、遗失补证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 , 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 , 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遗失声明,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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