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95后男子专购买过期食品起诉索赔,店主叫屈 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的边界在哪?


武汉95后男子专购买过期食品起诉索赔,店主叫屈 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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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95后男子专购买过期食品起诉索赔,店主叫屈 职业打假与敲诈勒索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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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丨任江波 特约采访人员丨胡闲鹤
编辑丨郭庄 责任编辑丨魏孔明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天,周嘉辉在武汉同时有两起案子的庭审需要参加,时间都定在3月15日下午15时 。这两起案子他都是原告,均因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而起诉店主维权 。其中一案双方最终调解结案,店主何先生向周嘉辉赔偿了700元 。周嘉辉是一名 “95后”,2022年2月份起,他开始出现在武汉的多个区,在多家超市、便利店、小吃店等地购买过期食品后起诉店主索赔 。采访人员检索发现,周嘉辉向售卖过期食品店主索赔的相关民事诉讼案件,已上网公开的便达数十起 。这些类似的案件由于案件具体细节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一 。在部分案件中,法院依据最高法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判决,周嘉辉是否属于“打假”者,不影响其主张权利,支持原告索赔;在另一些案件中,法院判决,购买食品时的录像不能证明过期食品为被诉店家销售,驳回了周嘉辉的索赔请求 。那么,合法打假与恶意维权、甚至敲诈勒索的边界到底在哪?

专买过期食品:
买10元小零食,获赔1000元
去年12月,周嘉辉在武汉市硚口区华生汉口城市广场某副食超市购买了一件过期食品,他在今年1月份起诉了这家超市店主,要求对方赔偿 。3月15日,周嘉辉委托律师去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参加这了个案子的庭审 。
“10元,小小酥或者饼干之类的 。”该超市老板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他并不确切知道周嘉辉是何时在他的店子里买到过期食品的,“他买了就直接走,也不跟你说什么,直接上法院告你 。”作为被告,这是何先生第二次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 。2022年8月,周嘉辉也因为买到过期食品起诉何先生,那次开庭后者未到庭 。后来法院判决何先生退还购物款10元,赔偿原告1000元 。
“第一次被告的时候,想着就是个小事情,就没有去管他 。”何先生对采访人员说,不久后发现法院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他便去法院缴纳了赔偿款等 。因为担心再次影响征信,3月15日的这次庭审他不得不去 。
3月16日,硚口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介绍,这个案子原本排期在当天开庭,但双方最终调解结案 。开庭前,周嘉辉撤诉,何先生向周嘉辉赔偿了700元 。
与何先生调解完后,周嘉辉在15日晚上告诉采访人员,算上当天的两个案子,今年以来他总共参加了十几次维权的庭审和调解 。
“我知道这个人,我们群里开便利店的人都非常恨他 。”近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在武汉市江汉区随机进入一家某品牌连锁便利店,询问店主是否知道“周嘉辉”后得到上述回复 。
该店主向采访人员介绍,虽然她的店子没有遭遇过索赔,但从去年开始,周嘉辉购买过期食品后起诉多家便利店的事情,武汉地区很多便利店的店主都知道 。“店主群里会经常讨论他 。”
采访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周嘉辉”和“湖北省”为关键词检索,共出现相关案件的裁判文书42件 。在这些已上网公开的案件中,周嘉辉大多在立案后不久便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或因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按原告撤诉处理,只有少数案件真正走上法庭 。
武汉市汉阳区某便利店店主黄先生在2022年遭遇过周嘉辉的索赔,后付钱与其私下和解 。他向采访人员介绍,部分店主会直接赔钱私了,周嘉辉便不去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被起诉索赔的店主如果私下赔付500至1000元,周嘉辉便会撤诉 。
黄先生解释,很多店主之所以选择与“打假”者私下和解,让其不起诉或在立案后撤诉,是因为诉讼存在败诉的可能 。“败诉还可能带来相关部门的处罚 。”
上述汉阳区受访的便利店店主介绍,遭遇索赔的对象一般以营业面积较大的连锁便利店为主,个人经营的小超市面积有限,相对难以接近“踩点” 。她怀疑,“他们(职业打假人)之所以能在几分钟内迅速找到过期食品,要么提前踩过点,要么自己带了过期食品现场掉包换货 。”
3月15日,采访人员把店主们提出的多个“指控”抛给周嘉辉,他否认了自己在武汉的一系列起诉行为系团伙组织的恶意维权,“那些店主是把所有维权的人都说成跟我一伙的 。”他还否认了此前买到的过期食品是自己带到店里掉包换货的说法,并表示自己的起诉是正当的维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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