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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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一、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
1.推动重点产业人才集聚 。聚焦“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建设 , 在“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企业中,每年遴选50家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除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外,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每年遴选5个先进技术创新团队和5个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产业带动力强的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以上两项不重复奖励 。
2.激发用人单位引才活力 。按照引才数量,在国有企业中每年确定10家引才优胜单位,最高奖励100万元;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每年确定50家引才优胜单位 , 最高奖励100万元 。每两年动态确定100个“4+4+N”产业链主企业或引才重点企业 , 分别给予1个市管优秀专家推荐名额 , 实施简易程序 , 审核合格直接命名 。每年对引才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前三名 , 分别给予300万、200万、100万元奖励 。
3.强化柔性引才引智 。柔性引进的人才 , 每年在唐工作6个月以上的 , 视同全职引进;每年在唐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 , 享受待遇“减半”政策;柔性引进人才在唐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
4.搭建企业用人培训平台 。按照“政府+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模式 , 围绕“4+4+N”现代化产业链条,依托唐山本地院校、京津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精品钢铁、绿色化工、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人才培训基地,满足企业(项目)人才需求 。采用“企业点菜、政府买单”方式,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提出人才需求,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对符合条件的 , 按“订单”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培训、上岗“一条龙”服务 , 并承担全部费用 。
二、强化各领域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对在市内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一次性补助 。强化职业竞赛获奖选手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叠加奖励;对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叠加奖励;每年评选“唐山工匠”100名,颁发荣誉证书 。
6.建设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 。邀请与我市产业关联度高的高校在唐设立实习基地,师生来唐考察实习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 。
7.加强基金人才队伍支持 。对在唐山新注册设立,并按国家规定完成登记及备案程序 , 且规范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自企业纳税之日起一年内纳税(大口径)100万元以上的 , 对经认定的企业副职以上高管人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前两年给予100%奖励 , 第三年起给予50%奖励 。
8.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支持农村在外经商办企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能人”回乡创业就业,每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返乡创业担保贷款 。开展万企兴万村手拉手活动 , 组织民营企业家及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兴业 , 带动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民 。开展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选拔,每年选拔500名,授予荣誉证书,每人发放1万元补贴 。
9.加大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培育力度 。教育、卫生领域每年分别重点从“双一流”院校中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到京津地区名校名院进行培训进修 。大力引进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医疗卫生人才,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 。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支持赴国(境)外学习培训进修,培训进修期间按不低于原有水平发放绩效工资 。
10.实施“银发人才”工程 。建立“银发人才库”,动态掌握国内外“银发人才”信息 。发挥退休人才资源智力优势,组织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与企业、村集体等签订服务合同,待遇实行市场化协商机制 。深挖海外“银发人才”富矿,重点面向东北亚地区着重引进与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银发人才,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银发人才,且在唐山工作1年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属地财政予以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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