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三 )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
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
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
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
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 。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 。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条例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 。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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