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与巡抚哪个大?


总督与巡抚哪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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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 。
2、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 。又称抚台 。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 。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 。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 。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
3、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 。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 。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 。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 。
4、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 。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
扩展资料
1、总督,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 。又称总制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分专务和地方两种 。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明初常遣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详见“巡抚”) 。所辖多重者加总督 。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 。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 。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
2、明巡抚之名,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亦系临时差遣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始设巡抚 。永乐十九年(1421),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产生巡抚制度 。宣德五年(1430),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处,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 。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 。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 。其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 。也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 。明代,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 。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 。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 。清因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 。清代巡抚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 。
【总督与巡抚哪个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巡抚百度百科-总督
总督的权力比巡抚大,但是,官阶的话,在清朝规定,总督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总督为正二品官,加右都御史衔升格为从一品;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为从二品,加右副督御史升格为正二品 。总督管辖一省或二至三省的行政;巡抚总管一省地方政务 。无总督省份,由巡抚代行总督职权 。所以,总的来说,总督的官阶比巡抚略高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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