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廷杖?( 二 )


三、衰亡时期:万历后期至明亡 。万历后期,因神宗怠政,数十年不问政事,他厌倦了频繁上谏的官员,对于他们的奏疏,神宗是不闻不问,既不惩罚,也不过问,因此廷杖遂一度废置不用 。到了天启年间,因魏忠贤擅权,廷杖被再次起用,但此时较之正德、嘉靖年间,廷杖的使用频率相对减少,规模也相对变小 。
之所以到万历后期,廷杖会减少,甚至是废置,究其原因在于:首先,明后期皇帝大多都不问朝政,所谓“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积如山,而旨从中下,纵之不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 。故综明代刑法大略,而以厂卫终之” 。其次,明朝皇帝也逐渐认识到廷杖的危害,不想激化与士大夫的矛盾,因此廷杖的使用逐渐减少 。
当然,无论明朝的廷杖的次数、范围呈现出怎样的特性,终明一朝,廷杖不绝于史,这确是事实 。明代的廷杖除了在建文、永乐、弘治等三朝被禁用外,其余时期,哪怕是在仁、宣这两个明君当政的朝代,廷杖都从未停止过 。
那很多人或许就不明白,明朝的皇帝为什么就那么喜欢对官员实施廷杖的刑罚呢?
一、重典治吏 。众所周知,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起自寒微,年幼时就因贪官污吏的剥削,致使家破人亡,因此他自登基后,鉴于元末纲纪废弛,吏治腐败而导致民不聊生,国破家亡的教训,朱元璋称帝后就将“重典吏治”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朱元璋认为,前朝之所以贪腐遍地,究其原因就在于朝廷对官吏“失之宽大而不知检”,因此对百官实施严格的监察,使用严苛的刑罚来震慑住文武百官那蠢蠢欲动的贪污之心 。
而廷杖就是朱元璋实施“重典治吏”过程所使用的一种专门针对官员的刑罚,其目的就是借着廷杖这带有侮辱性,甚至是血淋淋的手段,来使百官畏法惧祸,最终变成如犬羊一样,任由皇帝驱使 。洪武八年,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万言书,劝谏洪武要慎杀,从而惹怒洪武,被其下令当殿杖打,自此廷杖遂大行其道,愈演愈烈,被杖死者众多,如朱元璋侄子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等皆被廷杖而死 。此后,朱元璋所实施的廷杖,被其子孙当作祖制延续了下去,且使用的更为频繁,范围更为广泛,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
二、廷杖更加方便明朝皇帝对于官员的惩戒 。廷杖非《大明律》中所包含的刑罚,也就是说它是法外之法,它的使用不受任何条款的约束,如此,正因廷杖的这种特性,所以它是十分受到想要对付不听话官员的皇帝的欢迎 。首先,廷杖是法外之法,因此它对皇帝是毫无约束力,皇帝对它的使用不需要一系列的原则和依据,是否执行完全取决于皇帝的意志,皇帝是否执行,执行轻重,完全由皇帝自己自行决定 。如此,廷杖的这种随机性与任意性,可谓是大大方便了那些怠政,不喜谏言的明朝皇帝的胡作非为 。
其次,廷杖可让明朝皇帝直接使用 。明代,其要惩戒罪犯,要先交由刑部进行审讯,然后再送往大理寺进行复核,同时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都要接受都察院的监督,有时候遇到重大案件,还要进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审,此后在完成以上的过程后,才能对罪犯进行相应的惩戒 。在这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是较长的,而这就不是皇帝所能等待的 。如此,廷杖这种法外之刑,它自然就深受皇帝的喜爱,这种没有明文列于法律条文之上的刑罚,它无需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同意,只要皇帝乐意,它就能随时随地的实施 。
三、明朝皇帝多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主 。纵观中国二千余年的封建史,明朝是出奇葩皇帝最多的一个朝代,有喜欢奶妈的皇帝,有喜欢蟋蟀的皇帝,有喜欢做木工的皇帝,有喜欢封自己为大将军的皇帝,从这些习惯可以看出,明朝皇帝多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主,可以说都是性格独立,肆意妄为的皇帝,因此,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明朝皇帝会习惯性的对官员实行这样带有侮辱性的廷杖之刑 。
同时,明朝皇帝自朱元璋开始,他们的关系就与百官十分紧张,多是瞧不起百官,只是将他们视为供自己驱使的犬羊,如朱元璋就曾对一位大臣说:“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武宗朱厚照也曾公开指斥大臣:“朝臣坏事者十常六七,先生辈亦自知之”;崇祯帝朱由检也曾在一次朝会中与群臣说过:“文武各官朕未尝不信用,谁肯打起精神实心做事,只是一味獴徇诿饰” 。如此,试问就是这样瞧不起百官的明朝皇帝,他们岂能不滥用廷杖这个可以让自己肆无忌惮的惩戒百官的刑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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