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事故


什么是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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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 。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相关法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
【法律分析】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事故可以社保局的相关补偿,要是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就会由用人单位负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2、事故类别:
1、 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 触电
6、 淹溺
7、 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 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 其它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它伤害
扩展资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参考资料:人民网——电力工人楼顶作业触电受伤 疑手中湿木材碰到高压线
【什么是工伤事故】百度百科——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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