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文章插图
五个条件如下:
【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 , 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 , 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
事实孤儿 , 指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 。
2013年6月 , 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女童被发现饿死在家中 。孩子死前曾因饥饿彻夜拍门喊妈妈 , 甚至吃粪便充饥 。事发前 , 孩子父亲因向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拘役 , 母亲曾多次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 。
国家民政部也表示 , 要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 将“事实孤儿”纳入到国家保障中 。
扩展资料:
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有四大类:
1、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失去父母 , 找不到父母 , 未依法收养 , 包括亲属、机构、家庭寄养人、独立生活的孤儿 , 以及已满18岁但仍在普通高中学习的未成年人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以及为义务兵役服务的孤儿 。
2、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父母患有精神病、服刑、强制戒毒、二级或以上严重残疾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而另一方失踪、遗弃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家庭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服刑、强制戒毒、二级以上严重残疾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失去或遗弃父母超过两年 , 未能找到父母的情况;
4、4岁以下 , 未满18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成年 。
您好 , 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
民政局规定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即未满18周岁的公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孤儿的收养问题 , 是这样规定的:
第1093条规定 ,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 , 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第1096条规定 ,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 , 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 , 应当按照本法第一边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第1094条规定 ,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儿童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 , 请点击我的头像和我交流 。感谢您对百度的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