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四 )


3、荣获珠海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珠海好人”、“斗门好人”、“最美志愿者”的 。
●(四)数据核查
斗门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五)公示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资格名单
6月15日-21日 , 公示符合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名单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户籍生,报读镇(街)辖区内学校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各镇(街)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报读区属学校的学生(含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到珠海市斗门区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申请 。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 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
●(六)公布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6月21日,斗门区教育局按照核准结果,根据申请条件和学位情况,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
●(七)非户籍学生积分复核
系统计算积分后,开放给学生查询 。为了方便群众 ,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请于7月8日-17日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招生系统后进入积分查询界面→①申请复核→家长进入申请复核界面显示各种复核类别→家长选择复核类别(可多选)后,填写申请复核原由→②证件上传→由家长上传(可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申请复核类别相关佐证材料→③复核审查(先由各镇街网上审核,再由斗门区教育局网上复核,确定是否给予通过,并填写审核结果及理由) , 各类纸质证件、证书原件备查,减少家长来回走动 。
网上积分复核说明:
1.居住证积分复核:请上传斗门区居住证清单;
2.房产证积分复核:请上传斗门区房产证(含登记时间页面);
3.社保积分复核:请上传珠海市社保清单;
4.职业资格证积分复核:请上传职业资格证书;
5.学历证书积分复核:请上传学历证书和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
6.其他加分项目,请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八)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和公示符合入学资格名单
户籍学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工作完成后 , 斗门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科学划定积分入学分数线并统一录取 。
积分入学学位安排原则:
①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②统筹安排的原则;
③参照房产和居住地就近安排的原则 。
具体安排:
①7月21日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
②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 。对资格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先向所在镇(街)招生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 由区教育局核准 。
③凡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的非户籍学生请于7月24日—25日正式向报读学校提交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通过后,录取学校在不超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预录,并将录取结果于7月28日前用电子文档上报斗门区教育局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
特别提醒:凡是本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今年秋季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不再安排积分生入学 。请各位家长在填报学校时密切关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斗门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相关信息,慎重考虑,科学报名 。申报学校录满后,将进行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
●(九)积分生学位统筹
斗门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总体情况和学位情况,将部分积分分数相对较低的学生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接收能力的学校 , 8月1日公布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参照《斗门区2023年秋季招生学位紧张学校统筹安排工作指引》(附件9)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家长于8月2日-3日带相关资料到统筹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8月4日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斗门区教育局 。
●(十)报到入学
8月15日-16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1日-27日,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
●(十一)注册学籍
斗门区教育局根据注册结果 , 统一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
六、报名材料
●(一)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 两证可复印在共一页) 。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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