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公派留学名单 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 实现郑州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战略目标 , 促进学校与世界各国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 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规范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选拔与派出管理工作 ,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精神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公派研究生是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 以及在国内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
第三条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公派出国研究生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公派研究生管理工作 , 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
(二)负责组织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派出、行前培训、学籍管理、回国报到、质量评估等工作 。
(三)与培养单位、校内导师联系 , 共同负责管理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
第四条 培养单位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 , 组织本单位公派研究生预选工作 , 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录取人员的派出及学籍管理工作 , 协助导师做好公派研究生在外留学期间的业务指导和联系工作 。导师负责协助研究生联系国外院校及导师 , 与国外导师共同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定研修计划和在国外留学期间进行学习指导 。
第二章 选拔与派出
第五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 热爱祖国 , 热爱社会主义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 无违法违纪记录 , 具有学成后回国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 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良好的学术作风 , 综合素质高 , 学习成绩优秀 , 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
(三)申请截止时不超过35岁 。
(四)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 。
(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 , 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 原则上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 。
(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下在读博士生 , 硕博连读生应已取得博士学籍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 , 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提供学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 。
(七)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尚不满5年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
第六条 评审工作流程

(一)各培养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开展公派研究生中攻读博士学位类别的校内选拔和初审工作 。
(二)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的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 , 组织专家评审 , 确定校内联合培养博士生拟推荐人员名单 , 在校园网公示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
第七条派出手续办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向被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 , 组织行前培训 , 办理签证所需校内材料 。
(二)公派研究生须自行办理以下手续 , 相关费用自理:
1.护照: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
2.《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须到县级以上、具有涉外能力的公证处办理 。
【郑州大学公派留学名单 郑州大学公派留学条件】3.《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须登录中国留学网“公派留学网上签证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在线提交及打印 。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指南》 。
4.签证:可自行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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