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青岛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青岛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一: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实际居住,居住时间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时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也就是说需要把户口迁移到本市满2年 。
申请条件二: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申请条件三: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也包含7.2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注意这项需要根据所在城市的实际经济条件而定,政府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 。
申请条件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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