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洛阳中招政策发布 2021年洛阳市中招政策( 三 )


1.体育特长生及尖子生的录取 。
(1)参加足球班的考生及体育尖子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成绩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65%,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
(2)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中招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 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
(3)在中招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
2.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
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根据招生学校艺术特色班的招生计划数,文化课分数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中招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 由高至低进行录取 。
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学校,应将体育、艺术特色班单独编班 。考生一旦被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后,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
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县区分配生的比例要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 。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 , 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市教育局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 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 。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 。对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协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 , 确认符合规定者,报考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实施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照顾,不得累计计算 。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外,各县区各校不得自行增减照顾项目 。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享受到照顾政策 ,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现象发生 。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 , 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 , 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由县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 , 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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