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实验小学


南通市实验小学

文章插图
一、招收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地在本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
二、招收范围(北校区):
1.施教区范围:
濠西路以东—钟秀中路以南—北濠桥路以西—濠北路以北;濠西路以东—运河以南—郭里头河以西—钟秀中路以北 。
2.代招区范围:
通扬运河以东—通吕运河以南—濠西路以西—红庙子河以北 。
三、入学条件及携带材料: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报名要求:
(1)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 , 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
【南通市实验小学】(4)房屋拆迁者 , 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
(5)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
现场审核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①户口簿 。②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③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④出生证明 。⑤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材料①②③④需要复印件一套 。)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如下材料到学校进行申请登记 。
1. 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 , 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①户口簿;②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③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不作要求);④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
2. 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④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 ,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⑤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材料①②③需要复印件一套 。)
补充说明:执居住证的非崇川户籍适龄儿童 , 视我校学额再作确定 。若学额已满,则到周边学额空余的学校申请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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