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及残疾人安全防护常识( 三 )


行走前应先站稳再行 走 。小步态的老年人起步时腿要抬高,步子放大,最好身旁有人搀扶或自扶拐杖;洗脸、漱 口、更换衣服时最好取坐位,要避免单腿站立穿衣脱袜 。
(8) 对于服用镇静、安眠药的老年人,劝其未完全清醒时勿下床活动,服用降糖、降压、利尿药的患者,应遵医嘱服药,勿乱用药,并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9) 老年人外出应避开上下班高峰,并鼓励老人穿戴色彩鲜艳的衣帽,以便于路人和驾 驶员识别,减少受伤的危险 。
(10) 视力、听力差的老年人外出一定要有人陪同,有视网膜病和白内障的患者要及时 治疗;眼镜度数一定要合适,在冬天勿使围巾遮盖眼、耳,避免平衡失调引起跌倒的危险 增加 。
针对服务对象是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甚至是残疾人游客时,要求旅 行社首先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制定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 预案 。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特殊人群游客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 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 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游客,应当 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