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


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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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
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实际,2023年决定继续实施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现将定向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分五类实施,共安排招生计划5000人 。
(一)“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800人,为38个国家级脱贫县(区)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 , 计划类别为“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
(二)“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2402人,为定岗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 , 招生计划见附件2 。
(三)“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900人,培养乡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实施综合培养 , 由各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 , 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 , 招生计划见附件3 。
【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政策】(四)“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98人 , 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 , 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 4 。
(五)“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
全省计划定向招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800人,由培养高校在当年核定的普通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均为师范类,计划类别为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附件 5 。
二、招生院校
(一)承担 2023年“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 。
(二)承担2023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 。
(三)承担2023年“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 。
(四)承担 2023年“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师范学院 。
(五)承担 2023年“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任务的高校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三、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
报考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考生需具有河南省的户籍和学籍 。考生户籍所在地以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所填报的信息为准 。
(二)要求思想品德优良 , 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 。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相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能够较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
四、报考方式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 。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 , 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 。考生根据各设岗县(市、区)培养计划,按照“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最多设12个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
五、录取方式
(一)投档 。“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投档 。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二)预录取 。考生被投档录取后,培养高校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报到 。若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未按时报到 , 均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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