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存在隐私权的相关规定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隐私权新规存在吗】《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推荐阅读
- 工程垫资合法吗
- 民法总则关于代理的规定有哪些
- 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如何伤害自己的隐私
- 公务员行测常考成语 公务员行测复习常考民法常识
- 如何撤销行政诉讼
- 2021年做小三犯法吗 2021年做小三犯法吗?
- 新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 抚养费应如何计算
- 法院判了赔偿不还影响吗?
- 常识判断知识点 常识判断民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