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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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 ,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区”)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各县区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 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根据需要确定向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计划,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
(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部门应加强向社会、学生家庭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 , 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 。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求,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
(五)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 。落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信息采集、学区划分、生源录取和统筹分配等招生入学工作 。
通过“南昌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经开区、高新区)及南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 。幼升小、小升初信息采集的时间分别为8月14-24日、7月17-27日 。其他县区及湾里管理局信息采集及学位安排时间由相关县区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的学区范围由各相关区教育部门分别于7月28-31日、6月23-30日公布 。
1.小学年龄要求: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故未按要求入学的,应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
2.招生依据: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的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2023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
3.报名要求: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工作按照属地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 , 经家长确认后 , 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4.学生信息采集 。经“入学平台”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及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等信息 , 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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