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所谓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
【法律依据】
【实用新型专利驳回复审审查时间】《专利法》第41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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