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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出现争议怎么办
交强险赔偿出现争议怎么办?很多人不清楚这个问题,以下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 欢迎阅读 。交强险赔偿出现争议怎么办根据我国《交强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如果就保险赔偿发生争议,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 , 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没有仲裁协议 , 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 , 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仲裁之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也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争议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 , 分清是非 , 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 ,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以上就是小编对该问题的回答,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移步咨询 。
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 , 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本条是关于保险理赔程序的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书面文件,说明赔偿标准,以及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通常,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以及其他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且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对于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应当赔偿保险金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如果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以及被保险人故意的情形 ,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在前述两种情形之下,对于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作出核定之后,应当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其通知行为的时限 , 仍然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保险公司的核定结果分为属于保险责任和不属于保险责任两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例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等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公司应当就保险金赔偿事宜与被保险人进行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确定保险赔偿的数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其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在道路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金赔偿时 , 应当遵守有关责任限额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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