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物不认定为送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
【法律依据】
【哪些财物不认定为送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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