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关于医院各项管理制度( 四 )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 。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 。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
关于医院各项管理制度4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
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
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
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1、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
2、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
3、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
5、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
三、医疗质量保证方案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 组织工作计划 。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
2、提高我院急危重病人救治水平,规范流程,努力保证急危重病员得到有效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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