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临汾市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 2021临汾中小学招生


2023临汾市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 2021临汾中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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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 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小学登记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 , 包括以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严格控制大校额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多孩适龄儿童同校就读机制 , 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
2.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 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在确保民办在校生占比不增的前提下,精准评估、科学核算,上报属地民办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民办在校生占比等,由市教育局统筹年度招生总规模和招生指标,逐县审核、分配到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通过市级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 ,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槐耸闯猩苹?,全部录取,缺额不补,剩余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 。招生计划、报名情况、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 ,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转为公办的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
3.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及时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
4.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在流入地就学 。各县(市、区)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
5.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县(市、区)要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 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从严控制送教人数和比例;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要切实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
6.时间要求 。办理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15日前,新生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结束 。8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科局及市直学校报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结 。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7.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范围 。坚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 总体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推动每个县城至少要有1所好的公办普通高中,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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