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新颖( 四 )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 。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 。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 。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 。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 。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 。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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