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

文章插图
审贷地点
1.宁都中学代办点(1)服务对象:宁都中学毕业学生(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文鼎路一号 , 高三年级A栋一楼111(3)办理时间:7月20日-8月底
2.宁师中学代办点(1)服务对象:宁师中学毕业学生(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梅江南路63号,综合楼一楼值班室(3)办理时间:7月20日-8月底
3.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服务对象:四中、英才、春晖及其他社会考生
(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7号(原进修学校院内一楼西侧)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3)办理时间:7月20日-9月底
(4)咨询电话:0797-681702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推出 ,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 , 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面向全县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2023年高校新生的惠民政策,相关办贷业务将继续在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宁都中学业务办理点、宁师中学业务办理点为广大办贷学生服务 。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 , 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 , 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应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按年度申请和发放,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LPR5Y-0.3%) 。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
审贷程序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宁都中学业务办理点、宁师中学业务办理点)就近办理 。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为了避免办贷高峰期人员密集和排队久等,建议续贷学生选择远程续贷)
1.首次贷款申贷流程: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 完成注册 , 如实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此程序请学生自行完成)
2.首次贷款需要的材料: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宁都中学毕业生、宁师中学毕业生优先选择自己所毕业的高中贷办点就近办理)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正楷字签写好借款学生姓名和办贷当天日期);(4)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会自动提示),还需要携带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用正楷字签写各自的姓名 , 并由借款学生填写好“个人承诺”) 。
3.现场续贷申贷流程:
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 , 请先登入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 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为避免排队等候,建议续贷学生均申请远程续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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