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
《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第38条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
【离婚户口赖着不迁走怎么办理分户】(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推荐阅读
- 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有什么
- 落户北京最快的办法 北京农村户口结婚几年签过来
- 办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办结婚证没户口本复印件能办吗?
- 陈思诚佟丽娅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不离婚是出于利益考虑吗?
-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内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 父母离婚对孩子上学政审有影响吗?
- 起诉离婚要回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要回户口所在地吗?
- 法院判决离婚后怎样复婚 离婚后应该怎样复婚?
- 离婚后多久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离婚后多久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
- 新生儿什么时候上户口有时间限制吗 新生儿上户口才有时间限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