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比例 株洲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多少?

【基数+比例 株洲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多少?】

基数+比例 株洲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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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镇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根据《湖南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其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缴费基数:
湖南省用人单位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参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
根据《关于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575元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 可在3945元/月和19725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缴费比例:
湖南省用人单位(含原费率过渡试点企业、国有农垦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职工(雇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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