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盐城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办理


2023年盐城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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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
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待原贷款结清后 , 在规定时间内方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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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在市区工作的职工李某,今年34岁 , 公积金一直连续正常缴存,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基数为8500元,妻子钱某也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基数为3250元 。我们以前购买首套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贷款已结清 。准备年底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盐南高新区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房价约在250万元左右,请问我们还能申请多少贷款额度?需要减去第一次贷款的额度吗?
回答: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政策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
按照我市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第二次贷款的额度不受第一次贷款额度的影响,即第二次申请贷款不需要减去第一次贷款的额度 , 但第二次贷款的年利率为3.575%(第一次贷款的年利率为3.1%) 。
作为正常缴存职工,你们家庭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同时,计算出的最高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 新政策实施后 , 在盐城城区购房,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
【2023年盐城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办理】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及规定,你们年底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盐南高新区购买改善性住房,还能申请100万元贷款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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