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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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肇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
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录用或调入的职工已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
【拓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指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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