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对象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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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范围对象
参保人员跨市流动,不得重复参保 , 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一)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流动就业人员跨市就业时 , 应按规定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医保,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二)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非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后,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市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可按规定参加转入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
(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后未重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对象】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并在转入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保,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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