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附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及死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今天,我们就来讲清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领取条件、领取标准,一起来看看吧!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附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文章插图


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或已经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持相关资料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
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标准
①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
注: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
②抚恤金
抚恤金=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
抚恤金,以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
在职人员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
退休人员发放月数
按照在职人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计算出发放月数后,每领取1年的基本养老金就减少1个月的发放月数,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注: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 , 其遗属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
③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注:在职人员死亡的 , 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
法律依据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附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体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遗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其中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 , 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的余额按规定计算的继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