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要有所调整了


请注意!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要有所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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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采访人员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21年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我省将按照新的平均工资标准核算有关待遇 。据悉,河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6261元 。对此,我省各地要遵照《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6355元的计发基数,核算2022年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 。对之前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将给予重核,其差额部分应予以补发 。省直参保单位从2022年6月1日起,有关相关待遇按照新基数核定 。对6月1日前应予以补发待遇的有关人员,将由省社保中心依据上述基数,把应补调的人员名单、增加的金额反馈给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实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调整基数增加的相关待遇连同2022年1月1日以来应补发的金额一并发放到相关人员社保(银行)卡上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采访人员 李娜【请注意!你的这些社保待遇要有所调整了】【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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