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关于调整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德州市《关于调整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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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 湖州市发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
《通知》提到,为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 , 湖州市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
新政指出,湖州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
【德州市《关于调整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按照湖州市当前公积金政策,双职工缴存家庭单笔最高可贷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40万元,由此,三孩家庭首套首贷单笔最高额度为60万元 。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解读指出,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 。如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三孩家庭贷款额度相应调整 。
此外,湖州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
按照新政,该《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 , 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
在此之前,湖州市于今年4月1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 该政策提到 , 对于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 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5万元,并自2022年4月15日起执行 。
同时,调整了首套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 。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现行的10倍调整为15倍 , 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 。
上述政策还提及,湖州市还调整了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 。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绿色建筑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其中购买一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购买二星和三星绿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 。(采访人员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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