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

【潍坊市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

潍坊市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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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医保政策积极支持生育的通知》,就部分与生育相关的医保政策作出调整 。
??通知明确,调整参保职工生育的医保支付政策 。统一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待遇,其中,产前检查费为800元;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生育医疗费按比例进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90% 。调整参保居民生育的医保支付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孩、二孩、三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分别提高到1000元、1500元、3000元 。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
??通知指出,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 。参保女职工(含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与分娩住院生育医疗费实行一站式结算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政策调整,及时优化调整分娩住院计费方式和流程,准确区分产妇与新生儿医疗费用,不得将与新生儿有关的医疗费用计入产妇分娩住院医疗费用中 。参保人员需凭卫健部门出具的一孩、二孩、三孩纸质版《生育服务手册》或电子版《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登记证》)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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