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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居民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0日
【湖南居民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城乡居民医保应当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居民医保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
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 。同一结算年度内 , 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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