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低保户认定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茂名低保户认定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文章插图
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均无法获得信息的情况下,按照以下规定计算收入:
(一)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领到或者未足额领到的工资、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可按实际收入计算;
(二)在职及企事业单位的病退、内退及长期休病假人员,其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
(三)从事个体经营及其他有劳动报酬工作,其收入无法界定或本人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 , 按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茂名低保户认定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除自家务农外 , 若无法提供有效的在校证明、失业证明或无劳动能力证明(残联出具的二级以上残疾证明或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证明,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则按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五)对申请人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义务人,每个义务人按月低保标准计算申请家庭的月收入 。
义务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成年人、在读(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重特大疾病患者[个人自付费用(含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达到3万元(含3万元)以上]、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义务人按月低保标准的50%计算申请家庭的月收入 。
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费用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
(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 , 因特殊原因(如妇女哺乳期、照顾重病重残亲属或未入托幼儿等)确实无法劳动或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七)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领取的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集体经济分红、继承或接受赠与、转让或变卖所得等属一次性收入的,按12个月分摊计入家庭收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