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重度骨质疏松患者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吗?


乐山市重度骨质疏松患者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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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类别:A
认定标准
诊断骨质疏松症的患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DXA测定的中轴骨骨密度(腰椎或髋部)或桡骨远端1/3 骨密度的T-值≤-2.5且伴有脆性骨折;
2、无脆性骨折,但DXA测定的腰椎、股骨颈、全髋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3.0 ;
3、QCT腰椎骨密度≤80mg/cm3 。
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骨密度检查报告(DXA报告或QCT报告)和(或)骨折部位影像学检查报告;
3、脆性骨折患者需要病史资料 。
报销范围
1、治疗骨病的药物;
2、维生素类:维生素D、阿法骨化醇、骨化三醇、碳酸D3;
3、钙剂;
4、钙稳态药;
5、生殖系统的性激素和调节剂;
6、非甾体药物;
7、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按照住院方式结算 。
提示
乐山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患上述疾病的,可持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和符合准入标准的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符合条件后自2022年7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现有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
【乐山市重度骨质疏松患者可以申请医保报销吗?】 申报登记后,省内异地就医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 , 可在开通省内异地特殊疾病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直接结算;省外就医目前暂不支持上述疾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其在安置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持报销所需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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