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乐山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最新调整通知

【2022乐山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最新调整通知】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结合省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6月 , 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将重度骨质疏松等四种疾病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切实减轻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
《通知》更新调整了强直性脊柱炎、耐多药肺结核两种特殊疾病门诊管理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所需资料,新增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两种疾病纳入乐山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实施后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数将达到41种 。
4种特殊疾病具体认证标准、认定所需资料及报销政策请看下图!

2022乐山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最新调整通知

文章插图
图源: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乐山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患上述疾病的 , 可持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和符合准入标准的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符合条件后自2022年7月1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现有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
申报登记后 , 省内异地就医发生的相关门诊费用,可在开通省内异地特殊疾病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直接结算;省外就医目前暂不支持上述疾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其在安置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持报销所需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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